天涯博弈

《慕尼黑》2006/02/181:35 上午


  仇恨真的能解决问题吗?在漫长的复仇过程中,清醒的人都会迷失自己,用同样的方式来反击敌人,真的就是上帝的“以牙还牙、以眼还眼”吗?在这种可怕的政治哲学中,人的价值何在?

  这是一个人的世界,不是一个政府的世界,同样不是一个政治家的世界。所谓的民主和自由,不仅对于一个国家而言,而是对于整个世界而言的。只是这种浅显的道理往往只是政治家的垫脚石而已,在仇恨和对立之中,人的价值都被无限的缩小,一种集体的情绪开始危险蔓延。

  最可怕的是,所有的仇恨到了最后,人们可能都已经不知道最开始仇恨的源头。中国的古人说“冤冤相报何时了”。尼采也说“当你对抗恶魔时,小心你自己变成恶魔”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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评论

“以牙还牙”是来自人的,不是出自上帝。上帝说:“要爱你们的仇敌,为那逼迫你的祷告。……你们若单爱爱你们的人,就是税吏不也是这样吗?”(马太福音)还说“有人打这边的脸,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”(路加福音)
尽管除耶稣外没有人能真正做到,但报复不能使自己解脱,反而在报复的同时也会伤到自己!前几天刚刚看了周润发的上海滩,说得也是这理。
我记得看到一部美国电影名字就是"an eye for an eye",名字就是出自圣经,原句是"An eye for an eye, a tooth for a tooth. "

刘华杰在《辞条:混沌》里有下面这段话:

《圣经·旧约》不止一次公开说,上帝是“嫉妒的神”。用圣经中的话说,旧约的处世原则是,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;新约则是,“当有人打了你的左嘴巴,你要立即伸过去右嘴巴”。
旧约圣经里说到的“以眼还眼,以牙还牙”是上帝为了规范当时犹太民族的道德行为(正如今天国家的律法一般),而赐下的律法。为的是要人知道对与错,让人有更好的行为;让人去善待、关爱身边的人;让犹太百姓知道当为自己的行为付出责任(即人中的是什么,收的就是什么)。
但由于人性本恶,善于掩饰真实自我,为了不违背律法人们变得及其虚伪、假冒伪善,为了遵守律法而故意做出很好的行为。所以上帝深知人的本性,又赐下新约的“有人打这边的脸,连那边的脸也由他打”,借着耶稣活出来给世人看,让我们知道最高道德标准时学会去爱,去爱伤害你的人,去爱你的敌人,去饶恕人的过失。所以新旧两约没有丝毫矛盾,只是前约如道理,后约如真实的、活出来的榜样。
新旧两约和现实社会一比较,很明显我们有的的律法,可是律法不能解决人的本性问题,我们需要在有律法、明白律法的前提下活出真实的道德伦理来,而一切道德伦理的最高境界就爱与包容、饶恕。
在原文的圣经里也没有上帝是“嫉妒”的神一词,只有说道上帝是“嫉邪”的神,两个词语截然不同。尽管对在旧约圣经中的很多真实发生的事件,很多有不解与困惑,但若结合前因后果去看,不难发现每一件事情都与人的自身行为有直接关系,尤其看到犹太百姓的顽梗与悖逆,所以上帝借着一些事情管教他们,正如父母管教自己的子女一样。旧约与新约若能融会贯通的去阅读,会发现人生许多的奥秘,会由字面意义的理解进入到“活”的真理之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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