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保护动物2005/12/221:05 上午
想到这个是因为最近在某文章看到台湾一些艺人热衷收集皮草,激起一些动物保护组织的抗议。事实上,这已经不是什么新闻了,前段时间网上也在讨论甲克虫乐队声称将拒绝来华演出,因为他们看到一些中国加工厂残忍的杀害动物的记录片。
有人很直接的说,我不信他们都不吃肉,矫情。
这是一种误解——对动物的保护并不是说人们就应该不吃肉不穿衣,而是不能使对于动物的索取超过某一个界限。大自然的神奇就在于亿万年的演变,使得地球上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生物群落和食物链。大鱼吃小鱼从来都不是不道德的事情,因为那是是本能的驱使、生存的需要。但除此之外的过度索取都是残暴的。
一个不爱护动物,不尊重动物生命的人,我不相信他也能尊重人的生命。如果说对于人的关怀的缺失可以解释为社会环境的影响,那么对于动物的残忍却是暴露其天性中的丑恶和扭曲。
几年前有北大学生给动物园里狗熊喂硫酸,现在又有复旦大学的高材生虐待小猫。别以为事情小,在中国还不算犯罪,但这样的高材生在社会上又会做出什么,还真难以预料。
当然还有人会说人权尚难以维护,还说什么动物权。30年代的巴金也曾有这个观点,当然巴金的文章是针对时事而言,难免有侧重所在。让我感到不解的是,是否我们还没有争取到人权的时候,就不必谈保护动物呢?那也就是说我还没有住进大房子,就不用收拾卧室?对动物的关爱轻而易举,尚无心去做,我真的置疑这些人是否真的在意人权?
约翰穆尔的至理名言:“人类的爱、希望和恐惧,基本上与动物没有两样。它们就象阳光出于同源、落于同地。”
12月29日是国际生物多样性日。什么叫生物多样性的存在?存在,并且以一种自然和谐的方式存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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